近日,吉安仲裁委员会正式聘任我所党支部书记许芳顺律师为第三届吉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并颁发聘书,聘期自 2026 年 3 月 17 日起生效。
此次聘任,是吉安仲裁委员会对许芳顺同志专业能力、职业素养与行业公信力的高度认可。作为仲裁员,许芳顺同志将依法履行仲裁职责,参与民商事纠纷的仲裁审理工作,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助力吉安地区民商事争议高效化解,为优化区域法治营商环境、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贡献专业力量。